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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5月12日至7月31日,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2日反馈了意见。我们根据反馈的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认识和态度
巡察组给领导班子反馈了3个方面10条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同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在整改过程中,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整改主线,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并先后5次召开室务会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出台了整改方案,将反馈的3个方面10条问题细化为23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7条,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完成形式,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科室、具体人。整改期间,采取“一问题一报告”形式,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巡察组共指出了3个方面10条问题,我们将这10条问题细分为23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87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制度性、规范性文件。目前,3个方面10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针对学思践悟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方面9个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不够系统、落实不够到位,对‘五个是否’要求认识上存在偏差,有机结合、贯通运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汇总整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应知应会手册》印发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与《条例》一并纳入各级中心组、党支部和干部学习教育内容。二是利用“周一学习交流分享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专题研讨,4名处科级干部分别围绕机关事业单位评估问题、动议和条条干预问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问题、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问题进行交流发言。三是组织全办人员开展“机构编制+”有奖知识竞赛,相关报道于次日在《党建时空》上播发。四是先后召开全市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专题研讨会,、全市机构改革重点任务推进会、全市权责清单监管工作业务培训会,强化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五是在《运城机构编制信息》、运城市机构编制信息网站上开设《条例》学习专栏,梳理汇总执行《条例》经验做法,在全市机构编制部门推广,办4名县处级干部先后在《运城日报》刊发机构编制理论研讨文章3篇。六是向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印发编委会会议纪要、发放《条例(释义)》100余份,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将机构编制普法作为一项规定动作,办5个改革指导组先后分赴23家行政单位召开改革动员会,宣读改革方案并进行《条例》宣讲。七是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对接,确定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培训内容,并于今年9月22日由范宏坤同志在第十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对《条例》进行了宣讲。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关于“在前期开展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立足全局、统筹推进职能划转不到位、不彻底,一些行政机关被赋予职权后,职能运行不畅,存在人员缺乏、专业性强、与对应事业单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难达改革预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眼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先后赴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等20余个部门(单位)调研,摸清摸准各单位职责及内设机构现状,结合修订“三定”和权责清单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二是开展市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保留217个事业单位,并在“三定”中理顺与行政机关的职责关系。三是制定完善《运城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明确编制使用核准原则、程序,确保各单位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促进人员合理规范流动。四是建立市直事业编制周转制度,保障引进高素质转业人才和事业发展需要。五是审核机构编制事项时,严格按《条例》和政策规定办事,确保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满足部门工作实际需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关于“在推动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与本职工作结合上缺思路、少办法,机构改革对高质量转型发展支撑不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要求不力,未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被市级监督检查组通报批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标市委组织部办好“周一学习分享交流会”,跟进学习、深入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将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列入每周学习分享交流会学习内容,至今举办25期,先后有150余人次交流发言。二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了重塑性改革,改革进度和质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三是制定《市委编办加强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完善“三清单一报告”。四是找准机构编制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结合点,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市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编制39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做到市行政审批局机构编制不精简,并将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的19名编制、11名财政拨款人员划转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保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工作无缝衔接,正常运行。五是印发《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市本级行政职权拟取消和下放事项审查意见的复函》,做好依法审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优化营商环境。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关于“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上级明确要求执法层级要设在市一级,但市委编办未严格按‘同城一支队伍’要求落实,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一分队人员上划问题被投诉,国家文旅部督办后才得到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把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通、上下环节打通,确保改革的连贯性、耦合性、整体性和实效性,努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和基层治理体系。二是研究起草了深化城市管理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步推进市县城市管理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直保留10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盐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市级执法队的一分队,各县(市)设置9个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已上划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落实落地工作计划》和《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模板),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重点任务,目前各县(市、区)乡街(街道)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全部公示。四是在乡镇(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五是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机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5.关于“设机构、批编制存在路径依赖,未能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工作原则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化、精准性谋划推进不够,在破解行政编制不足的难题上缺乏改革创新的举措,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职能与编制不匹配问题,严重影响职能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年内对市直部门、各县动议的机构编制事项,均进行了调研论证,依法依规审批。二是制定了《运城市市属单位事业编制周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编制周转池制度,提升编制管理和使用效益。三是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评估中心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评估办法》,加大改革后运行评估力度。先后对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队在内的41个事业单位(学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针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存在的问题,专门成立了调研组进行了调研,并向盐湖区委发出了《关于加强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领导的征求意见函》;针对永济市在生态环境系统改革中违规划转职能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市生态环境局及永济分局领导进行了约谈,并责令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6.关于“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各县环境保护检测机构普遍存在人、岗、编不相符的问题,有近七成的在编人员长期不在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运编办发〔2020〕229号)文件,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芮城分局各调整1名行政编制,为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了人事科,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人事工作力量,解决其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上存在的管理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中,整合19个站所,组建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共36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4副。三是转发《省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增强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意识,树立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权威。四是对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监督科牵头,与机关事业科、各市直单位核对机构编制底数,对领导职数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全面查清问题,确保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五是将实名制管理作为日常监督的有效抓手,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12310”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实地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机构编制存在问题,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六是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促进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完全覆盖、不留死角。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7.关于“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2017年和2018年专题研究每年仅一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摘录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办第二十三次周一学习分享交流会学习研讨内容。二是出台《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委编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是在11月17日室务会上对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四是主任杨建庭、副主任刘学诗分别在办第二十五次、第十九次学习分享交流会上做了形势任务分析报告。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8.关于“舆情汇集分析、信息通报和协调、内部管理等方面机制尚不健全,对自身意识形态潜在风险排查不够细致、分析研判重点不够突出、建议措施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好周一学习分享交流会,做好业务、道德、政策法规等专题授课,至今已有10余人上台讲课。二是研究制定《市委编办讲“学思干”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深层次分析干部全貌、发现干部特长和优势,找准干部短板,不断提升全办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年内共选派11名干部参加中央编办、市级层面培训。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自身意识形态潜在风险细致排查、分析研判。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9.关于“3年内先后由3名同志兼职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工作连续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市委编办对标组织口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办法》,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要求细化量化,督促全科全员强意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室务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确定了1名同志专职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二)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方面9个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0.关于“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有偏差,思想上重视不够,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抓常、抓细、抓长不够坚决,压力传导和日常监督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市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二是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细则》和《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三是先后组织全办人员赴芮城县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朱吕村芮城县委原址、闻喜县陈家庄太岳三地委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四是制定印发《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清单》,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完善,2017年至今,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系列文件,均是宏观上的要求和指导,措施不够具体,存在‘牛栏关猫’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解意见》《市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是遵照省委《关于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具体举措》,编制形成“一个班子一清单”“一个成员一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和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2.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有差距,存在“老好人”思想,批评教育缺乏时效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发挥不够,各级廉政谈话次数较少,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未开展廉政谈话,近年来,单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不断强化法规意识。二是制定出台《市委编办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标准。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全办于12月下旬完成了一轮全覆盖谈话。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3.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一段时期内,所有支出无分管领导签批,监管缺失,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制度》,明确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调整和单笔超10000元大额度资金使用,固定资产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等事项,要在室务会前3天以书面形式报驻部纪检组,并邀请驻部纪检组参加市委编办室务会,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杜绝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现象,同时对支出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科室+分管领导+审查+支出人”链条。二是选配有财务专业文凭的同志到财务岗位,实现了专人专岗专责。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4.关于“调研主动性不强,质量不高,在机构改革中深入一线调查论证不充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探索和加强调研“四库”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推进调研工作的通知》,建立机构编制调研的课题项目库、课题推进库、课题转化库、课题达效库“四库”表格式台账。二是事业单位改革启动前,组成4个调研组先后深入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住建、人社等机构编制规模较大的20个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实地调研,摸清改革底数和基数,为改革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三是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过程中,成立5个改革推进指导组,深入23家行政单位召开改革动员会,同时实行日报告制度,对217家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四是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启动前,由市委编办分管副主任带队,各县(市、区)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学习考察太原市乡镇机构改革先行先试的工作经验,为我市改革提供借鉴。五是根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浓同志安排,组成两个调研组对13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并下发了通报,促进了改革进程。六是通过深入调研,确定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市中心医院为全市事业单位章程管理试点,盐湖区解州镇为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市农业农村局为理顺政事管办关系试点,河津市为全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示范市,由绛县横水镇承担“三定”规定模板制定示范工作,永济市、稷山县承担“全科网格”建设示范工作。同时明确,在厘清县乡关系和建好便民服务平台方面,由市行政审批局确定示范点;在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方面,由市司法局确定示范点;在健全基层治理网格方面,由市委政法委确定示范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5.关于“文件管理不严谨,发文编号登记时间与文件印发显示时间不相符,存在人为提前发文日期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市委编办收发文管理制度》,下发各科(中心)学习遵照。二是各科(中心)加强工作统筹,办文为领导签批留足时间。三是从严把好签发、校对、用印、发文关口,发文一律经综合科审核后再行编号、盖章印发。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6.关于“印章管理使用不规范,除公文用印和编制管理用印外,其余事项用印未履行登记手续,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市委编办用印管理制度》,下发各科(中心)学习遵照。二是明确印章管理人员A岗为于引龙、B岗为骆彬,责任明确到人。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7.关于“在加强政治监督上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多采取抽查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方式,缺乏管用的硬招实招”问题的整改情况。
驻部纪检组整改情况:一是重点督促监督单位坚持不懈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市委编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会议等形式,进行最直接、最及时、最有效监督。坚持把检查“关键少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其尽好责管好人。三是加大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一次谈话,时刻掌握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情况,摸清“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增强监督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市委编办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向驻部纪检组书面汇报政治生态建设情况。二是组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周一学习分享交流会、“机构编制+”知识竞赛主动邀请驻部纪检组参会。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8.关于“日常监督与业务特点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的监督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驻部纪检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与市委编办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谈心交心,了解党员干部履职状况、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掌握市委编办业务特点、难点,权力运行轨迹和廉政风险点,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班子成员沟通。二是通过与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工作,提醒督促市委编办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三是通过参加或列席室务会,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市委编办整改情况:一是向驻部纪检组书面汇报了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针对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5个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9.关于“阵地建设有差距。党建工作队伍不健全,党员活动室因人员增加被调整成办公室,阵地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指定2名同志专职负责党务工作。二是结合办周一学习分享交流会,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务工作培训。三是利用事业单位改革中办公用房调整契机,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调剂办公用房。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0.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主要领导讲党课未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内容多为领学时政文件,效果不佳,且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存在‘凑数’和应付检查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实规定动作,规范会议程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二是办“一把手”坚持带头整改,坚持自己动手起草党课授课提纲,并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作了“七一”专题党课,3名副主任也分别在各自党支部进行了党课授课。三是将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收集整理成册,供各支部学习借鉴、查找不足。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1.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次数不足、参加人员不齐、规定程序未落实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题党日活动时,各支部纪检委员交叉检查到会情况。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召开2020年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总结“一把手”所在支部经验做法,传阅其他支部学习借鉴,相关做法在《运城日报》重要版面重要位置大篇幅刊发。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2.关于“作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自身存在内设机构与上级编办不对应、各科室(中心)职责分工严重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业务对接和工作开展。有的科室职能过于集中,长期承担其他地市编办两个以上科室的工作任务,特别在承担机构改革任务等关键时期,科室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有的科室职能相对弱化,科长长期兼任其他科室负责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办“三定”规定,拟提交市委编委第四次会议审议。二是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分两批组织了公务员(参公)职级晋升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建立涉及机构、编制、职责调整文件传阅告知机制,批分传阅各级来文及时到位,编委、编办发文发至相关科(中心),确保信息对等。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3.关于“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岗位轮换不畅,业务精、能干活的年轻干部少,关键时期影响职能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市委编办讲“学思干”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深层次分析干部全貌。二是坚持办好周一学习分享交流会,以此作为干部学习提升重要阵地。三是开展人员轮岗轮训,今年先后安排5名同志换岗锻炼。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部署要求,按照“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制度规范”的原则,紧紧扭住巡察反馈问题不放,坚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防止问题反复和回潮,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具体做到“四提升四同步”。
(一)坚持提升站位与政治定位同步。始终清醒并深刻认识,机构编制工作涉及上层建筑,直接服务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属性,机构编制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政治工作。始终做到:抓好党的建设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要求,体现到思想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支部建设等方方面面,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在政治上坚决维护,在组织上自觉服从,在行动上紧紧跟随。抓好业务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每一项机构编制工作都包含有政治,必须从政治角度思考和把握。要切实增强政治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政治能力,特别是提高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抓好党员干部管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机关意识,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自身作风转变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真正形成“头雁效应”。及时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做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忠实实践者。
(二)提升能力与事业发展同步。始终强化学习意识,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建设专业作风、树立专业精神,着力提高运用理论政策的本领、调查研究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提升“抓总抓重抓要”的能力,在胜任本职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勇当单位多面手。用好各种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重要精神、《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组织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做到提笔能写、张口能讲、遇事能办。优化内部职能分工,结合实际实行干部轮岗,提高人员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机构编制队伍。
(三)提升标准与争先进位同步。认真学习丁书记在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党的机构、办事机构、参谋助手的角色定位,始终对标高标准高要求,在纵向上,向党中央对标、向党的决策部署对标,跟上步伐,保持一致,确立标准,不能偏离;在横向上,向“组织口意识、组织口标准、组织口作风”对标,向一些地方的先进经验对标。坚持把做精做强作为目标要求,对标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新命题新挑战,瞄准国内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先进经验做法,革故鼎新、守正出新,努力使更多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创造更多走在前列的“运城模式”。坚决克服“三种思想”倾向。一是坚决克服“凑合应付”的思想,把工作标准定在干到最好、干到极致上,在坚决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力求能快则快、能高则高、能超则超,好上更好、优中更优。二是坚决克服“自我满足”的思想,把工作标准定在积极进取、永不自满上,时刻保持“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推动各项工作站前列、创一流。三是坚决克服“自我放松”的思想,把工作标准定在负重加压、奋力赶超上,调高参照系,确立新标杆敢和“强”的叫板,敢和“快”的抢跑,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市站前列、在全省进位次、在全国争荣誉。
(四)提升状态与形势任务同步。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加强内部建设,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形象推动工作落实,以时不我待的饱满热情迎接机构编制后续工作。一是锤炼过硬作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自觉克服“怕慢假庸散”陋习。做到急事急办,对市委、市委编委有明确要求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一些急办事项、重大任务,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推进落实,决不拖拖拉拉、贻误先机。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完善机关运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践行《党章》《准则》《条例》要求,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各项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和巡视检查,认真梳理和认领纪检巡视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不搞变通,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按照规范有序、协调高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的组织协调,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力求每项工作都有章法、有流程、有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在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对于各方面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综合施策。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缺陷,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切实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具有机构编制工作特色、符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团结意识。面对党政机构改革需要巩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需要稳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亟待健全完善的形势任务,坚持打好“团结牌”和整体仗,班子成员之间,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充分发挥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各内设科室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系紧密、协调配合,形成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全体干部之间,精诚团结、和谐共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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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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